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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让杨帆丑闻上升为学校丑闻

Posted on 星期一, 14 1 月, 2008 at 10:38 下午

在杨帆丑闻(文字报道见这里,视频实况见这里)中,接受处罚并公开道歉的应该是杨帆,绝不是那个女生,否则太乌烟瘴气,太颠倒是非了。

首先,杨帆在大学正式课堂上喋喋不休地漫骂学生长达五分钟以上,而且是漫骂留在课室而并没有逃课的学生,肯定不属于课程内容。视频录像,铁证如山。学生选课,家长付费,付很贵的学费,不是要听那样的漫骂的。那五分多钟的片段,拿到世界任何国家的任何大学,翻译成当地文字,不会有专家可以断定它属哪门学科。杨帆很不称职,而校方有责任监督并保证教学质量。[1]

其次,有学生中途离场,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一个两百多人的大课,免不了有这个那个同学有这样那样的需要,这在哪所大学都是司空见惯的事情。没人会大惊小怪。有各种可能,可能要上洗手间,可能要接紧急的电话,甚至可能是慕名而挤出仅有的二十分钟来听一部分课,都有可能。当然,也可能是表示不满。老师可以喋喋不休漫骂,学生就连离开的权力都没有?事实上,那位女生只是离开,并未表示出任何不敬。杨帆喝止女生的时候,一心想的是锁住学生继续接受他的口头发泄,何曾想过尊重学生的意愿?杨帆喝止学生,是他自取其辱的开始。[2]

女生反问杨帆“你不觉得你讲这些很无聊吗?”这其实是任何耐着性子看完那五分钟视频实况的人心底里的自然反应。别说女生是在如实回答杨帆的质问,即使是其他在座的学生,也本来就有权随时举手向杨帆提问“你不觉得讲这些无聊吗”,以便提醒杨帆言归正传。课堂秩序是靠师生双方共同维护的。接下来,杨帆要学生“滚”,是斯文扫地的辱骂。试问是谁该向谁道歉?女生处变不惊,回应“我干嘛要滚出去啊,我走着进来的就走着出去。”说得真好,不枉父母交的学费!老师要学生“滚”,学生就无权答“我要走出去”?这是哪个朝代的师道尊严?动手拉扯女生,则是暴力骚扰,是谁给杨帆的权利?

再有,杨帆怒不可遏地在学校网站公布逃课学生名单,声称他们将不及格。这个时候,校方有理由暂停杨帆的评分权,因为杨帆已经丧失理智,丧失冷静,丧失保持公正的能力。在没能让学生和家长确信杨帆具有或恢复这些能力前,他给学生的期末分数是不公正的、不能让人信服的、将对众多学生的履历造成永久负面影响的。校方有责任保证学生得到公正的对待,哪怕他们做错了事,也仍然要得到公正的、恰如其分的处理,而不是出自一个不称职在先、辱骂学生在先、动粗行暴在先、扬言报复在先、而且至今不思悔过的人的处理。[3]

我读过一些评论,可惜它们主要是在说一个好教师应该如何,而我要说的是差的教师也不应该如何。朋友告诉我,杨帆之流的丑闻在国内并不罕见,罕见的是它被整段搬上了国际互联网。感谢录像的学生!如果杨帆丑闻不是以杨帆接受处罚和公开道歉为结局,杨帆丑闻就会从个人丑闻上升为学校丑闻。

薛兆丰
2008年1月14日

注释

[1]  不少评论是在说好的课堂纪律和师生关系应该如何,问题是那都是高标准,不能用来衡量杨帆的所作所为。我们必须尽可能设立一个足够低的标准来考察杨帆。当然,我很惊讶在视频上看到杨帆喋喋不休的漫骂。这就是政法大学的上课?他来教两百号成年人怎么做人?他的课程名称是什么?谁聘请他教怎么做人了?上课要讲正题,这是一个很低很低的标准,但杨帆没有达到。

[2]  大课室中途有人离场,这是什么事情?记住,我们现在是要设立一个最低的标准。如果一个学生,在一个学期20节课中,允许有一次不得不中途离开,那么他在一堂课中一直坐着不走的概率是19/20,即0.95,两个学生同样一直坐着不走的概率则是 (0.95)2, 两百个学生都坐着不走的概率是 (0.95)200。换言之,一堂200人的课中,出现至少有一个人离场的概率是 0.999965(=1-(0.95)200)。这是一个相当高的概率。换句话说,一个只要曾经教过200人大课的教师,就一定见过有人中途离场的场面。这是我说杨帆喝止离场女生是“自取其辱”的数理依据。不是根据发达或欠发达国家的教学惯例而设定的标准,也不是根据好教师如萧瀚所设立的标准,而只是一个数理统计规律。

[3]  评分公正,教授要在理智的状态下评分,这也是很低很低的标准。这个分学生是要背一辈子的。多一个不及格,学位都会丢了。拿着评分权耀武扬威,颐指气使,是做教师的大忌,是严重违反行业操守的行为。偷偷摸摸都不行,杨帆还光天化日地张扬,还去学校网站张贴。这一点几乎没有人提及,是失了重点,失了一个致命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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