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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斯纳法官谈边际

Posted on 星期六, 4月 25, 2009 at 12:42 上午

昨天给谢作诗教授文章做回应,谈到边际是经济学的核心概念。想起礼拜二参加的一个会议,会上波斯纳(Richard A. Posner)法官也谈边际,值得与大家分享。

是这样的,那个会上波斯纳法官与兰德斯(William Landes)教授介绍他们关于法官行为的经济分析的新文章。兰德斯教授说起35年前的往事。那时他们两人还年轻,首次合作,对法官的判例做点数学统计,然后在斯蒂格勒(George Stigler)主持的会上宣读,会后得到的评论是“这两个这么聪明的人怎么在干天下最蠢的事情——法官判例与数学有何相干?”幸好弗里德曼(Milton Friedman)在旁,对两位年轻人作了支持,说这是实证的开始云云。时光回到今天,两位继续研究,指出在充满不确定性的案件中,法官的判决如何受其党派倾向和性别等因素影响的程度。

接着是来自杜克(Duke)大学法学院院长的点评。该院长批评波斯纳法官,认为波斯纳和兰德斯的研究言过其实,因为大部分案件都是例行公事,法官总的来说是不偏不倚的,更何况大部分的判词是手下的助理撰写,根本不受其个人的气质、党派、性别的影响。该院长劝两位把研究的重点转移,别把法官说得那么人性化。

我默想,这位院长是混淆了“平均值”与“边际值”之间的差别了。经济学关心的永远是边际上的变化,那才是有意思的,平均值不告诉我们任何关于在约束条件下行为变化的方向的信息。这是我当时脑海里想的,一闪而过,但这么抽象的概念该如何表达?

波斯纳法官接过话茬,不紧不慢地说:“这个观点我不同意。这好像是说当兵的人,大部分是没打过仗的,历史上可能不到百分之十当过兵的人打过仗,但不能因此说战争其实并不残忍。确实大部分的案子是照章办事,但有那么一些充满不确定的案子,法官在形成自己的观点的时候,就是受到很多先入为主的因素的影响,并从而影响后以后的法律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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