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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让香港丧失竞争力?颁布竞争法!

Posted on 星期四, 27 3 月, 2008 at 6:00 下午

今天(4月2日)《华尔街日报》刊登莱恩(D. Ryan) 文章:香港没有竞争法管制,但仍被持续评为世界上最自由和最具竞争力的地方。怎么可能?香港目前的“竞争管制”恰恰就是其经济自由和开放市场。政府维持低关税政策,除了个别例外,很少施加行业准入限制。许多备受尊重的经济学家,包括格林斯潘、弗里德曼、布坎南、科斯和包莫尔等,都反对竞争法。但香港将在2009年通过竞争法了(见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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