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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与市场

Posted on 星期三, 9 5 月, 2007 at 11:04 上午

科斯回答:“从1964到1982年,我在《法与经济学杂志》当了18年的编辑,当时我们发表了一系列对管制及其效果的研究。几乎所有的研究——可能是所有的研究——都表明管制的结果很糟糕:价格提高了,产品质量降低了,而本来不至于此。但是,我不愿意接受这样的观点,即认为一切的管制必然带来更坏的结果。那么,怎样理解我们得到的结论呢?我认为最好的解释应该是:现在政府的规模实在太大了,它已经达到了经济学者所说的‘边际回报递减’的阶段。一旦到达这个阶段,任何进一步的管制就会带来更坏的结果。也就是说,如果我们减少政府的规模,情况就会好转。”

政府与市场

薛兆丰
三联《书城》2000年11月

一、社会科学的目的

狭义而言的经济学,广义而言的社会科学,它们的目的都是解释社会上的“事与愿违”的现象。

最典型的例子是一个希望购买最便宜苹果的人,他进入市场寻找最便宜的苹果,不幸的是,他没有意识到,正是由于他的进入和寻找,市场的供求条件已经发生了变化,本来最便宜的苹果已经没有原来那么便宜了。

经济学就是要解释这种现象,即为什么行动的“愿望”与行动的“结果”是不相符的。只要你搞房租管制,房客就租不到房子;只要你搞价格多轨制,官员就收到贪污的邀请。这种经济解释是中性的,与感情色彩无关:只要你这么“做”,就有那样的结果;那样的“结果”,跟你之所以这么做的“目的”扯不上任何关系。

如果不明白和接受这一点,就会以为最近我国一些学者关于“经济学是否讲道德”的争论是有意义的。那是没有意义的争论。让我们来理顺“经济学是否讲道德”这句话所包涵的几层意思。

第一层意思:经济学是否把道德行为作为它的研究对象?是的。经济学是研究人类行为的科学,所以人类的道德行为当然也是它研究的对象之一。

我在路上跌倒了,你们是否来扶我?你们来扶我的成本大于收益,你们本来是不应该来救我的,但你们还是来了。这被说成是有别于“经济行为”的“道德行为”。

但经济分析不这么看。我们设想一个不灌输道德的社会:如果人人都知道,如果在街上跌倒,是绝对没有人会施以援手的,那么他就必定尽量减少外出,或者尽量周全地装备自己。不管怎样,他外出的成本都会大大增加。没有道德的社会,是生活成本极高的社会。“道德行为”与“经济行为”的并无矛盾,“道德行为”只是“经济行为”的一部分。人们始终按照利益最大化的原则选择他们的行动,至于你为它贴上何种标签,则悉随尊便。不过,与其按照个人的标准谴责“道德沦丧”,不如仔细检查人们所处的具体情境。只要情境改变了,人的行为就会改变。

第二,经济学者本人要不要遵守社会道德?要。但是,每个人的爱心和情操,永远只能波及他身边的极个别人,所以除了他身边的亲戚朋友,外人无需关心他的人品好不好。经济学者当然可以道德高尚,但他道德是否高尚,与经济学无关。

第三,经济学分析的本身是否应该带有道德取向?不应该。有的学者提倡经济学要“讲道德”,要重视“终极关怀”。从学术的角度来看,那是廉价的、卖弄的、错误的。这是因为,值得摆上桌面比较一番的,不是你我内心愿望的强烈程度,而只是一种行为或一项政策造成的可观测的结果。

抽象的道德无法指导人们作出改善处境的决策。严谨的经济学者不仅不会吹嘘自己的爱心和道德,还会在经济分析中“冷酷地”批评一些为民请命者所倡议的“福利措施”。注意:他们并非指责善良的动机,他们只是指出糟糕的结果。以下就是两个典型的“事与愿违”的例子。

二、最低工资:典型的价格管制

“最低工资”是典型的“事与愿违”的价格管制政策之一。一个学徒工的工资每天10元,这是市场上劳动力的供求决定的。竞争是永远不能回避的。价格管制既不能改变市场内在的供求关系,也不能阻挡竞争的现实,它只能转换竞争的形式。

一旦“最低工资”政策把学徒工的市场工资率从10元提高到20元,其他形式的竞争就会马上涌现:(1)劳动强度增加了,雇主为了抵偿多付的工资,必然提高在职工人的劳动强度。(2)工人求职时,附加的条件增加了,更高的工资率吸引了本来不参与竞争的劳动力,雇主的招聘要求便水涨船高。如果扫地的工作是每月1万元,那么扫地的就是博士。扫地这个行业“滥用”了博士的智力资源,并造成了博士原来工作的行业的人才短缺。更糟糕的是,这项“最低工资”政策本来特意要照顾的那些扫地工人,现在得到的最低工资不是政府所希望的20元,而是0元——因为他失业了。动机最善良的政策,令最需要帮助的人,受到最直接的打击。事与愿违,莫过于此。

三、谁是真正的缴税人

税收是也是政府调节贫富的常用手段,但是,向富人征税,真正缴税的未必就是富人。这又是另外一种常见的“事与愿违”现象。

很多国家推行强制性中央退休金制度,它规定雇主和雇员各自承担一半的退休金供款。这笔新增的成本,事实上真的如政府所愿,是在雇主和雇员之间平均分摊的吗?

当然不是。经济生活中,人与人之间的依存关系不仅微妙,而且神秘,当事人自己也往往难以名状,外人就更无法洞悉了。而这微妙的依存关系,决定了人们对共同责任和共同成本的分担比例。

实际上,无论退休金制度怎么规定,并没有人事先知道这笔额外的成本按什么比例分摊。经济理论充其量只能告诉我们,在整条经济链中,谁对别人的依赖强,谁就分担得多。如果工人非常渴望工作,而雇主则有大量选择余地的话,工人就甘愿降低工资要求,从而使退休金的供款实际上绝大部分由工人自己承担。如果前提条件改变,那么实际担负起大部分退休金供款的,则既可能是到处招不到劳工的老板,也可能是对产品趋之若骛的最终顾客。

不管怎样,当政府要从社会上拿走一笔钱时,政府不可能知道实际上这笔钱最终是谁支付的,所以,“劫富”的方案,结果可能令穷人雪上加霜;同样,当政府给社会发放一些好处时,政府也不可能知道实际上这些好处最终落在谁身上,“济贫”的方案,结果也可能令旁人顺手牵羊。上一小节中提到的跑去扫地的博士,就是一例。

确定自己在某方面无知,也是一种知识的进步。坏的逻辑能比坏的动机造成的破坏要大得多!我们应该永远保持警惕,不要以“评价动机”代替“评价结果”。动机是廉价的,重要的只有结果。

四、节制政府干预并非自由放任

建议政府减少干预,就是主张自由放任吗?当然不是。政府是必要的,政府可以治理自由放任之乱。在“搭顺风车”现象严重的场合,也就是难以实施“用者自付、逐个收费”的场合,例如国防和治安,政府的效率往往比企业高。但现实中,今天各国政府对经济的管制恐怕都是过多的。

1991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罗纳德·科斯在接受《理性》杂志采访时,恰如其分地表达了经济分析对政府干预的立场。

当时《理性》杂志问道:“您能否举例说明什么是好的管制,什么是坏的管制?”

科斯回答:“从1964到1982年,我在《法与经济学杂志》当了18年的编辑,当时我们发表了一系列对管制及其效果的研究。几乎所有的研究——可能是所有的研究——都表明管制的结果很糟糕:价格提高了,产品质量降低了,而本来不至于此。但是,我不愿意接受这样的观点,即认为一切的管制必然带来更坏的结果。那么,怎样理解我们得到的结论呢?我认为最好的解释应该是:现在政府的规模实在太大了,它已经达到了经济学者所说的‘边际回报递减’的阶段。一旦到达这个阶段,任何进一步的管制就会带来更坏的结果。也就是说,如果我们减少政府的规模,情况就会好转。”

《理性》:“您能举例说明什么是坏的管制吗?”

科斯回答:“我不记得有哪项管制是好的。运输管制,农业管制,从A数到Z,全是坏的。有关的研究报告不计其数,结论如出一辙:效果很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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