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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文章不应开玩笑(II)

Posted on 星期五, 9月 25, 2009 at 6:53 下午

其实质,是把投票行为看作是一种“着眼于当前的精神上的消费行为”,而不是一种“着眼于未来的实物上的投资行为”。

写文章不应开玩笑(II)

薛兆丰
2009年9月25日

上次说只要油价超过4美元我就支持价格管制,引来读者误会(见这里)。这次是写了“为自己做主和替别人说话”后,收到读者的质问“莫非你认为西方也搞记名投票?”我忍不住玩心回信问“不记名怎么投票?”结果又引起了误会(见这里)。

我其实知道西方普选投票是不记名的。但是,虽然不记名,投票人却并不会像掩藏自己性器官那样掩藏自己的政治取向。更何况,支持戈尔搞环保,支持尼克松管制油价,支持奥巴马抵制中国轮胎,这些往往都是很值得自豪的事情,没有必要藏掖。所以,投票人的周围的人,尤其是配偶儿女和亲朋挚友,总有人知道他的政治取向。事实上,不少人对竞选很热心,积极参加很多助选的活动,他们的政治取向也是为他身边的人所知的。

一个人的投票对投票结果造成逆转的可能性接近零,但去投票的人还是不少。于是,便产生了大量的文献,来解释这种似乎与人的理性相违背的现象。这部分的文献,通常称为“操作性理论(instrumentalist theory of voting)”。其实质,是把投票看作是一个个人投资的过程,即今天辛苦折腾去票站投票了,指望着明天从投票结果中得到些什么实质性的好处。然而,这部分的文献,解释力不够强,找的理由不足以令人信服。

后来,学者们便开始转向留意投票行为的标榜性功能,这些新的观点,通常被称为“表达性理论(expressive theory of voting)”。这种观点认为,投票人固然也是理性的,但他们并不指望从投票的结果得到什么实质的好处,而是指望从投票的过程得到满足。其实质,是把投票行为看作是一种“着眼于当前的精神上的消费行为”,而不是一种“着眼于未来的实物上的投资行为”。

学者 Geoffrey Brennan 和 Loren Lomasky 写的 Democracy and Decision 整本书谈的就是这个问题。他们两位当然是知道西方投票是不记名的,他们的书谈的就是即使在不记名的情况下人们的标榜心理(向自己和向周围的人标榜)也还是会起作用。我还记得 Brennan 谈到,在厕所里安装了摄像机来统计如厕者事后洗手的行为。结果是,如大家能理解的,在有其他人在场的时候,人们洗手的概率比较高。这是说,人们介意自己的公众形象。

固然,投票仅仅是标榜的一个环节,即使没有投票,设法通过言论和表态来显现自己的品德,往往也能达到标榜的作用。而且,即使一个人在日常言论或助选行为上已经表达了立场和享受了标榜的效果,而且投票本身不记名,他也还是有可能去投票,这或许是因为他真的相信自己的感觉,或许是因为他不想欺骗自己和周围的人,或许是因为他看中投票后拿到的一张“我投票了”的标贴。

那么,下一个问题是,仅仅认识到标榜的强大作用还是不够的。一经指出,标榜的强大作用确实不难被承认为一个事实。事实上有这个作用。但是,人们标榜什么呢?如果人们标榜的内容是正确的,或者说如果大部分人标榜的内容是与其在市场上的行为相符的,那么即使在投票过程中的确存在标榜的现象,投票结果也是正确的,即与每个人在市场上的行为结果的总和是吻合的。

在这个问题上,Bryan Caplan 的研究表明(见《理性选民的神话》),大部分人的标榜内容都是与其个人在市场上的行为存在差异的。也就是说,人们在思想上和言论上,往往会赞成一个主张,而在行动上却在追随另外一种制度。大部分人都会赞成保护民族工业,但他们自己却会去买进口货甚至是走私货。他们甚至没有意识到两者之间的矛盾。这是说,一个制度安排,如果本来能让市场来确定的,能让每个个人的“行动和交易”来分别确定的,就不应该交给政府通过聆听民意的方式按每个个人的“想法和言论”来确定。否则,虽然每个人都在精神上爽了一把,但由此推行的政策所造成的后果,却可能会使大部分人变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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